发布时间:2024-05-18 15:00:34 来源:英声茂实网 作者:知识
新疆往事在线网9月27日新闻:读者咨询:我与男友已经同居了4年。男友女友两年前,意外应获我经男友拥护,身亡为他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投保被保险人是男友女友我的男友,投保人以及受益人是意外应获我。
往年初,身亡我的投保男友因意外事变归天。我去保险公司索赔,男友女友保险公司以我与男友不是意外应获正当夫妇为由,称保险条约实用。身亡请示,投保我该奈何样办?
状师解答:保险纪律则,男友女友投保人对于如下职员具备保险短处:一、意外应获自己;二、身亡夫妇、后世、怙恃;三、前三项之外与投保人有哺育、服侍或者哺育关连的家庭成员、远支属。除了前款纪律外,被保险人拥护投保酬谢其订立保险条约的,视为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具备保险短处。
假如你签定的保险条约经由你的男友拥护,你对于你的男友就具备了保险短处,保险公司理当将保险金支出给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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